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上海市信息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沪信息办安[2001]135号 |
| 信息安全工作是上海城市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网络安全、计算 机病毒防范、防止信息失泄密、堵截和阻止反动黄色等不良信息的传播以及保障重要信息系 统的正常运行。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在全市的普及应用,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大事。为贯彻《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上海信息化建设的决定》,加强本市信息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 一、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我国的信息技术发展水平和研发能力远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处于技术弱势。上海信息安全工作现阶段的任务是在加大投入和大力推进自主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创新的同时,实施非对称战略,即以管理强势来弥补技术弱势,积极应对国外的技术优势。在管理、技术、产业发展和快速响应四个方面,建立起与上海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信息安全防御体系。 |
| 二、建立全市集中统一、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全市信息安全工作,市信息网络安全协调办公室(设在市 信息化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市 委机要局、市政府新闻办、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职权范 围内行使信息安全管理职能,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
| 三、健全和完善全市信息安全责任体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信息安全工作,明确信息安全工作负责人,配备相应的信息安全员,把信息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人。鉴于信息安全员岗位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各地区、 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信息安全员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对在信息安全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 的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疏于管理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者 ,要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记过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 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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